17788948282
并离网光伏发电、轻钢结构别墅
光伏发电,轻钢结构+光伏发电一体化建筑

最新全国各省份地方补贴盘点

浏览数:192 
文章附图

日前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下发《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发电系统推广应用的通知》。


《通知》要求,为满足北京市2022年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重达到10%以上的目标市区两级政府集中办公区试点实施光伏发电改造,市区两级政府投资项目优先开展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按照规划要求,在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二期、城市绿心、人民大学东校区等地同步建设光伏发电项目。


鼓励居民在自有产权住宅、新建居住建筑、新建厂房、冬奥赛区、三城一区等高端功能建筑、商业楼、写字楼、大型商业综合体、农村配套服务设施、各类交通枢纽、机场、火车站、停车场、新建大中小学校、医院、政府办公大楼等各类领域安装分布式光伏,实施六大阳光工程。


在补贴额度上,适用一般工商业电价、大工业电价或农业生产电价的项目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3元(含税)。


个人利用自有产权住宅建设的户用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3元(含税)。


学校、社会福利场所以及全部实现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光伏组件作为建筑构件)的项目等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元(含税)。


北京光伏人狂喜。


实际上了,不只北京,还有以下省市也为光伏给出了财政补贴,很多都是截止到今年年底。大家抓紧时间并网申请。



01广东
广东省

广州:发布了2020年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度电补贴和装机量补贴两种。


装机容量补贴:对象为建筑物权属人(居民建筑物除外),标准是0.2元/瓦,单个项目最高补贴金额为200万元。


度电补贴:对象为项目建设居民个人或单位,补贴标准是0.15元/千瓦时


佛山:2019年,佛山市发改委、佛山财政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发布了《佛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9-2020年)》,提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3元/千瓦时(其中市级补助0.06元/千瓦时、区级补助0.24元/千瓦时),自项目建成的次月1日起连续补助3年。




02
安徽省

亳州市:在国家补贴基础上,还将给予0.25元/千瓦时财政补贴;补贴时限为10年。在补贴期限内的继续享受此补贴。


合肥市:建筑光伏一体化项目,2018年9月17日-2020年12月31日的一次性补贴0.2元/瓦;对于新建建筑同步设计、施工、验收使用的,一次性补贴0.3元/瓦


光伏储能系统应用,自项目投运次月-2020年12月31日补贴1元/千瓦时。




03
浙江省

宁波市计划2020年12月31日前建设的居民分布式光伏达到9万户目标后,将停止0.15元/千瓦时的市级补贴。




04
江苏省

苏州市发布资金奖励政策为:


1.分布式光伏项目。针对在园区备案实施、且已并网投运的分布式光伏项目,自项目投运后按发电量补贴3年,每千瓦时补贴业主单位0.1元;


2. 分布式燃机以及储能项目。针对在园区备案实施、且已并网投运的分布式燃机项目、储能项目,自项目投运后按发电量(放电量)补贴3年,每千瓦时补贴业主单位0.3元;


3. 能源管理平台项目。项目单位实施能源管理平台建设,按照一个数据采集点4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购买注册在园区企业的硬件设备、解决方案或软件技术开展能源管理平台建设,且金额占项目投资额比例超过70%,按照一个数据采集点6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单个项目单位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项目单位开展能源管理平台运营,按照每年每个数据点1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单个项目单位每年运营补助金额不超过1万元,补贴3年。




05
湖北省

黄石市所有补贴对象均按发电量每千瓦时0.1元的标准享受补贴。本细则执行期为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10年。


宜昌市针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和光伏电站按0.25元/度标准给予电价补贴的政策。

荆门市补贴标准为0.25元,补贴期限五年。




06
重庆

巫山、巫溪、奉节三个县试点建成的户用光伏,按照渝扶办发〔2015〕24号文件执行。


在20-25年内每年预计为每户贫困户提供2000-3000元的现金收入。对建卡贫困户,市级财政扶贫资金补助8000元/户。对以自然人注册备案的村级电站要及时到相关部门变更注册主体为村集体组织。




07
海南

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验收合格并投产满1年后开始补助。对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在国家补助标准基础上按照市0.25元/千瓦时的标准进行补助,以项目上一年度所发总电量计算补助金额。


2020年前三亚市行政辖区内建成的符合条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均可享受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专项资金支持。补助时间为项目建成投产后连续5年。





08
陕西省

西安市:


1)对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的分布式发电项目,自项目并网次月起,给予投资人0.25元/度补贴,补贴执行期限5年。


2)实施分布式光伏屋顶工程。对装机规模超过1兆瓦且建成并网的屋顶光伏电站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屋顶产权人10万元/兆瓦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同一屋顶产权人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09
山西省

晋城市:2015—2020年期间建设完成的农村分布式光伏项目给予3元/瓦的一次性建设安装补贴,同时每度电补贴0.2元/千瓦时




10
湖南省

长沙市:针对2014-2020年建成且并网发电,补贴0.1元/千瓦时


如果政策统计遗漏和更新,请大家留言提醒。


北京最新补贴政策如下: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发电系统推广应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可持续性承诺工作任务分解清单(北京部分)》,实现到2022年本市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重达到10%以上的目标,进一步加快本市光伏发电系统推广应用,持续优化能源结构,引领能源转型,推动绿色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可再生能源优先的原则,加强政策支持,加快光伏发电系统与建筑、基础设施等城市要素融合发展,新建区域、新建建筑优先应用光伏发电,通过光伏发电应用推动城市转型,带动相关产业优化升级。提高全社会应用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的意识,为高标准兑现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可持续性承诺、推动城市绿色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二、重点领域


在全面支持光伏发电发展基础上,按照高水平设计、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应用的原则,重点在民生、工商业、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机构等领域发展光伏应用,实施六大阳光工程。


(一)阳光惠民工程


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推动可再生能源走入家庭,鼓励居民在自有产权住宅屋顶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鼓励新建居住建筑设置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安装规模不少于全部屋面水平投影面积的40%。


(二)阳光园区工程


重点在冬奥赛区、三城一区、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等高端功能区新建建筑中推广光伏发电应用。支持张家湾设计小镇、宋庄艺术小镇等特色小镇光伏发电系统应用。鼓励新建厂房同步设计安装光伏发电系统,鼓励现有厂房、物流仓储屋顶实施光伏发电改造。


(三)阳光商业工程


鼓励商业设施、写字楼、宾馆饭店和便民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光伏发电系统,重点在大型商业综合体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加强新建建筑光伏发电应用方案设计,推动薄膜电池等先进光伏发电技术应用。


(四)阳光乡村工程


大力支持在农村地区发展光伏发电应用,在各类村庄配套服务设施推广光伏发电应用,在具备条件的设施农业、规划保留的养殖基地有序推进农光互补项目建设,降低农业生产用能成本。


(五)阳光基础设施工程


逐步普及光伏发电系统在交通枢纽、机场、火车站、轨道交通检修厂、停车场、公交场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及护坡的应用,鼓励既有设施改造。积极利用地上再生水厂、新建自来水厂等设施空间,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研究推动利用关停矿区、荒滩荒坡等未利用地建设光伏电站。


(六)阳光公共机构工程


鼓励新建大中小学、医院和政府办公楼优先应用光伏发电。市区两级政府集中办公区试点实施光伏发电改造。市区两级政府投资项目优先开展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按照规划要求,在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二期、城市绿心、人民大学东校区等地同步建设光伏发电项目。


三、政策支持


(一)推广综合应用


市区两级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的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优先推广使用光伏发电系统,提高可再生能源应用比重。


(二)加强资金补贴


对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已完成备案,并于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采用“自发自用为主,余量上网”模式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市级财政按项目实际发电量给予补贴,每个项目的补贴期限为5年,补贴对象为法人单位或个人。其中:


1.常规类项目保持补贴标准不变。


适用一般工商业电价、大工业电价或农业生产电价的项目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3元(含税)。个人利用自有产权住宅建设的户用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3元(含税)。


2.提高部分领域补贴标准。


学校、社会福利场所等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项目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元(含税)。


3.支持高端应用。


全部实现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光伏组件作为建筑构件)的项目,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元(含税)。


补贴资金申报细则详见附件。


(三)鼓励区级支持


鼓励各区在市级政策基础上加大区级政策支持力度。各区发展改革部门应加强本地资源统筹,制定本区域光伏发电实施方案,并会同区相关部门积极推进光伏发电发展。


(四)支持多元化投资


鼓励市场主体采用自主投资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等多种形式建设运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按政策享受发电量补贴。


(五)规范管理程序


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执行,由项目所在区发展改革部门实行备案管理,严格依据时限要求办理备案,不得自行增加前置条件。区发展改革部门对本区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运行情况进行监管。


四、组织落实


增强统筹调控能力,协调推进光伏发电项目落实,规范光伏发电备案、并网、运维管理,鼓励全社会积极应用光伏发电。


(一)加强统筹协调


市发展改革委统筹光伏发电发展,完善政策体系,加强规划,推动重大工程、重点区域光伏发电应用,市财政局负责落实补贴资金,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做好补贴资金的使用及管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部门依据现有职能加强光伏发电相关工作管理。


(二)强化专业服务


各工程咨询机构、设计机构要提高对光伏发电重要性的认识,在工程前期咨询、规划设计阶段将光伏发电应用作为重要内容,做好光伏发电应用的设计咨询服务工作。电网企业做好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服务、发电量统计和补贴资金拨付等相关工作。


(三)规范项目管理


光伏发电项目应严格按照备案信息依法合规实施建设,项目发电量应独立计量,项目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建设前向业主提交运维方案,确保项目高效、安全、稳定运行。法人单位项目需纳入北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线监测系统。


(四)增强绿色意识


加强宣传培训和舆论引导,围绕光伏发电应用技术和典型案例组织设计咨询机构、重点用户开展培训交流。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优先应用可再生能源的理念,形成绿色文明健康的消费方式,营造全社会共同推动绿色发展的良好氛围。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安装申请在线提交
 
 
 
 
安装申请
装机容量/建设面积
*
安装地址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验证码
 换一张
*
提交获取报价
在线客服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周六至周日 :10:00-16:30
 联系方式
业务热线:17788948282
客服热线:0731-89926782
会员登录
登录
我的资料
留言
回到顶部

湘公网安备 43011102001645号